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孟凡学 蔡晓芳)为促进新型办案模式规范、高效运行,山东泰安宁阳县法院研究出台《关于随机分案工作的实施办法》,推行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新的分案模式,对入门案件谁来分、分给谁、怎么分作出了详细规定,实现了案件的随机、均衡、公开分配。
一是区别案件不同进行归类随机分配。机关民商事审判团队的案件由立案庭随机分配,同时兼顾部分案件多年来形成的较为固定的审理模式,将医疗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破产、清算四类案件固定在专门的合议制审判团队内随机分配,保证审理思路衔接,促进专业法官培养;同时将重大、疑难、复杂、新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优先分配给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对于其他合议制审判团队承办的案件,包括速裁团队承办案件,由其团队长负责自行随机分配。
二是兼顾分案平衡加强整体调节控制。分案主体依据员额法官办案比例要求,通过电脑随机分案系统确定每个轮次每名法官所分配的案件数,分配规则无法实现均衡的,由考评委员会定期确定追加分配或轮空的具体办法,保证相同类型的员额法官的收案数量平衡。分案兼顾员额法官的收、结案件数,在收案数量相同但未结案件数差距明显时,将案件分配给未结案件数少的法官;当法官案件结收比低于该团队的平均结收比15个百分点时,停止对其继续分案,直至结收比达到团队平均值。各合议制审判团队之间的收、结案总数差距明显时,由团队长向分管院领导提出建议,分管院领导对分案情况进行协调或指定。
三是针对特殊情形严格变更指定标准。对出现法定回避事由,工作调动,或因健康、孕产、出差、学习等客观原因需要脱岗30天以上等特殊情形,导致承办法官不能或不适宜审理分配至个人名下的案件的,由团队长在本审判团队内部重新选定承办法官,在本团队内部无法分配或有重大困难的,报分管院领导在其分管的审判团队内分配或指定。变更案件承办主体、重新指定分配案件,实行严格的审批备案制度,变更事由、结果网上通报公示,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当事人,运作公开透明,方便接受监督。
四是防范消极办案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针对新分案模式下可能出现的消极办案、慢结案以及隐性超审限等人为影响办案效率问题,从严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员额法官所承办案件能办结而未办结,导致其结案数量明显少于同一审判团队其他员额法官的,依据绩效考核办法进行惩处,情节严重的,责令退出法官员额,以此倒逼员额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山东泰安市宁阳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