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高艳)为切实发挥律师在服务农民工权益保障中的职能作用,近日,山东菏泽市律师协会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就做好律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做好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是推进以人为核心城镇化、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的重要任务,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菏泽科学赶超的重要举措。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力度,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律师要从三个方面提出做好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的任务措施。一是主动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值班平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涉法涉诉信访律师值班点等,主动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服务过程中及时了解农民工诉求,多做调解说服工作,合理解决矛盾纠纷。对经济确有困难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酌情减收或免收服务费用。二是积极为党委政府解决农民工问题提供法律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及时了解农民工下岗就业、群体上访等情况,积极介入,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促进将农民工问题纳入法制化轨道解决。三是加强农民工专项法治宣传。注重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和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开展好“以案释法”活动。结合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法律服务过程中掌握的信息情况,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定期深入企业开展送法上门宣讲、组织法律培训等活动。对大量使用农民工和容易出现侵害农民工权益事件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深入考察了解,为企业制定涵盖法律责任、后果分析等在内的法律意见。注重发挥典型案例在对企业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中的作用,通过以案释法,使企业了解包括承担刑事责任在内的侵犯农民工权益的法律后果,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
通知强调,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过程中的典型案例组织律师进行专项研讨,总结交流法律服务经验并加以推广。要积极发现、培育、宣传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在全行业树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服务导向,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山东菏泽市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