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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郓城法院围绕中心多举措服务县区经济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刘建立 郑立栋)近年来,山东菏泽郓城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金融纠纷案件数量和标的额也随之大幅上扬,案件审理和执行难度不断加大。郓城法院充分认识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性、紧迫性,努力提高金融纠纷案件司法效率,加大金融债权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司法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作用,为推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及时受理、审理金融机构起诉案件,保障市场经济良性循环
 
  针对金融纠纷案件批量起诉、被告人数多且下落不明、审理期限长等特点,该院积极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措施,开辟金融案件绿色通道,确定专人立案、专案法官、专项审理,通过集中送达、集中审理、集中裁判,做到快立、快审、快结,确保涉及金融纠纷案件公正、高效审理。结合审判实践,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各单位不断增强风险控制意识。
 
  严厉打击各种恶意逃废行为、确保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恶意逃废债务行为会给经济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影响,法院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活动,通过摸清底数、信息共享和预警研判,及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债务人逃匿在外、主观恶意明显、社会后果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恶性案件,加大打击力度,从快从严惩处,真正体现导向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进一步优化全县金融生态环境,整治金融秩序,营造恪守信用的社会氛围,积极提供法律服务。
 
  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法、确保到期债权的兑现
 
  如何提高执行率一直是法院的难点工作。该院对查实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加大执行力度,该拘留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定罪,让拒不履行、逃避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付出更大的经济代价,更高的拒执成本。只要符合法定程序,一律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核心商圈电子大屏、网站、媒体等平台曝光。同时,将“老赖”名单推送给银行、房地产交易中心、车辆管理等单位,严格限制他们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资质认定等领域的行动,并禁止他们乘坐飞机、动车商务座等高消费行为,让“老赖”寸步难行。
 
  畅通交流渠道,建立法院与金融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各银行、信用社和法院商事审判庭、执行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法官针对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方面的疏漏,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予以反馈,以健全金融机构的信贷制度,防范金融风险。同时,该院积极协调各银行、信用社对欠贷不还的被执行人在金融系统内部进行曝光,并形成一种联防机制,使信用差的被执行人在各金融部门无款可贷,最大限度地降低信贷风险。(山东菏泽郓城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