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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蒙阴县司法局“四突出”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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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赵晓慧)今年以来,山东蒙阴县司法局积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加强调解队伍素质建设,密切部门联动配合,大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是突出源头预防平隐患。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普遍纳入党政目标管理体系,乡镇(街道)每月2次排查,细化网格单元及责任,做到纠纷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严格执行矛盾纠纷专报、直报、“零报告”制度,对可能引发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隐患,事先评估研究措施,准备处置预案。截止目前,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22起,调解成功率达99.2%,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是突出精炼队伍促提升。定期召开培训班、交流会,把培训交流作为一种常态融入到工作中,邀请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突出重点进行培训,以专业培训和常态交流相结合的形式学习人民调解法、调解技巧、案列研讨等内容,不断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部署开展法律服务志愿者招募活动,广泛吸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在职和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退休干部、教师、大学生村官等作为法律服务志愿者,壮大法律服务力量。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法律服务方面的作用,充实法律服务力量。
 
  三是突出联动各方聚合力。努力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局域网”,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推动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并积极扩大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促进各方形成合力提高调解成功率。截止现在,在国土、道路交通、公安派出所、妇联、法庭、信访、残联等领域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34个,逐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建立联调会议制度,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合力调处矛盾纠纷。
 
  四是突出阵地建设夯基础。蒙阴县司法局依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安排落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项目。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业务资源,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法律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的公共法律服务,目前首先在垛庄、常路两镇政府驻地中心路段打造1400平方米的公共法律服务站。积极探索“两所共建”工作模式,将矛盾纠纷就近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发挥其功效。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综合服务的优势互补,让更多的基层群众就近调解,打通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更加惠及民生。(蒙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