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厉宁)山东日照岚山区司法局规范矫正管理,提高矫正水平。
一、依法严格执行刑罚,落实奖惩政策。我局下属各司法所定期对矫正对象每月报到、学习、劳动等制度的遵守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评议结果实施奖惩措施。用警告、收监处罚措施强化管理力度,对评议结果不符合管理要求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处分;对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符合收监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坚决给予收监处分,并在统一宣告、学习过程中予以通报,以儆效尤。截止目前,我局已下达警告书23份,涉及社区服刑人员19人,并对2名社区服刑人员提请收监。
二、强化日常督导检查,规范矫正工作。为及时了解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我局社区矫正分管领导与矫正科工作人员会在每月下旬集中到各司法所督导检查,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学习、劳动情况,检查工作档案,询问特殊管理人群的思想动态情况。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考核评分,做到“发现问题、全区通报、自我检查、共同改正”。
三、集中开展学习、社区服务活动,推动制度化管理。岚山区司法局统一规定各司法所在每月中旬组织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务活动。集中教育学习能形成良好氛围,采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讲法与社区服刑人员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让社区服刑人员端正态度,学有所获;集中开展社区服务,便于统一管理,形成规模服务力量,为社区建设做出贡献。通过集中开展学习、服务活动,规范了自身矫正管理工作,同时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矫正的质量、效率。(山东日照岚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