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德卫)科技点亮未来,创新改变生活。今年的4月26日是第17个“知识产权日”,今年的主题是“创新改变生活”。为有效普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良好围,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山东莘县司法局妹冢司法所开展了以案释法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活动。
妹冢司法所通过举行座谈会、实地普法、微信普法等有效手段,以案释法,先后向镇直和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细致讲述了“庆丰”商标案、“非诚勿扰”侵权案和“大头儿子”纠纷案,将抽象难懂的法律知识融化为现实案例,进行具体讲解普法。
在讲述“庆丰”商标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政法干警重点讲解了北京庆丰包子铺起诉山东庆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权,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明知他人注册商标或具有明知商标知名度和影响力仍然使用恶意,具有攀附他人商标之意,容易让公众误认,其行为不属于对姓名的合理使用,构成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最终判决山东庆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权,依法赔偿有关损失。
在讲述“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中,政法干警重点讲解了个人金阿欢2009年向商标局注册“非诚勿扰”商标,核定服务项目为“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等,其以江苏卫视电视节目“非诚勿扰”侵权为由将江苏广电总台起诉至法院,广东省高院再审认为,江苏卫视“非诚勿扰”为电视节目,服务类型和呈现方式与金阿欢的方式有明显区别,一般公众能够区分开来,因此判决江苏广电总台并未侵权。
在讲述“大头儿子”著作权纠纷案例中,政法干警重点讲解了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享有大头儿子动画著作权,2013年央视通过一系列改进手段再播《新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动画片,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此为由,起诉央视侵权,浙江高院再审认为,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完全享有大头儿子动画的著作权,央视未经许可再播动画,并以此获利,构成侵权,依法判决以央视提高赔偿金额弥补停止侵害的事实。
当前,基层经济社会进入新常态,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妹冢农业经济快速增长,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社竞相建立,适时以案释法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增强新型农民的产权意识,对推动农村转型升级、实现农业跨越发展、助推农民增收致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山东莘县司法局妹冢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