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志锋 庄楠)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国家的未来,做好青少年权益保障工作是巩固党执政地位的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保障。同时,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山东莒县司法局主要从以下三个角度入手做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
事前预防,强化宣传。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突出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与县司法局、县教育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旨在推动法治课计划、课时、教师、师资“四落实”,确保在校学生能得到基本的法治知识教育。根据县普法办印发《关于加强全县普法宣传队伍建设的通知》,县司法局与县人民法院、县妇联、县教育局等部门单位成立青少年法治报告团,借助“6.1”儿童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定期走进学校举行专题法治报告、模拟法庭、以案释法等法治实践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强化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县司法局先后有20名同志被聘为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法治教育计划制定,每月至少一次走进学校进行讲课或谈话,定期对学生进行法治辅导指导,学校全面深入开展依法治校活动。为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县司法局联合县教育局开展了20余场“青春同行--法制、自护知识进校园”活动,组织有丰富经验的律师、教师及法律工作者组成宣讲团,采取“两法一条例”普法讲座和法律知识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法律咨询相结合的形式,与10万余名青少年学生展开互动,普及法律知识,将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
事中化解,注重维权。青少年维权工作涉及到民政、公安、教育等多个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间协调联动作用,合力解决青少年尤其是弱势青少年群体的合法权益问题。县司法局发挥专业调解职能优势,成立多个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教育纠纷调委会就是为了及时有效调处化解涉及学校的各类矛盾纠纷而设立的。为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打通在校生服务“最后一公里”,县司法局与县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进校园工作的通知》,在全县各学校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每个学校配备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并开通在校学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方便在校生遇到法律问题时,特别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借助阵地,法德共进。切实做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需坚持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同步进行,我局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德进校园”活动,加强法德校园文化建设,依托校园法德课堂、宣传栏、教学楼走廊、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融合我县传统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和道德风尚,让学生从小学习法律知识,接受道德教育。目前,在招贤镇县级青少年教育实践活动基地、全县20处乡镇设立乡村青少年宫,配套整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内容,通过读书会、法律知识竞赛、法治社会实践活动,普及法德类知识,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学生遵规守纪、崇法尚德的思维意识,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莒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