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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茌平法院注重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矫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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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哲)近年来,山东省茌平县人民法院坚持立足岗位,审教合一,精心审判,全面推行“圆桌审判”,坚持调查回访跟踪帮教,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矫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克服恐惧心理,突出“寓教于审、审教合一”的理念,积极推广“圆桌审判”方式,诉讼参与人的席位都以圆桌代替,使之不失法律威严又充满温馨、向上的氛围。为落实司法人文关怀,使犯罪青少年感受到温暖和关爱,坚持做好庭审后的跟踪帮教工作,并将跟踪帮教工作延伸至判后服刑期间及刑满释放后,直至帮教对象彻底改造完毕。在4处人民法庭设立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室,并建章立制,定期到辖区中、小学进行法制教育,积极开展“平安特派员”进校园活动。 2016年,该院少审法官先后5次赴全县多处联合校和城区2所中学进行法制授课,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
 
  在此基础上,该院完善制度,加强协调,努力构建帮教工作的长效机制。积极倡议并依托当地优势企业信发集团联合建立了失足青少年帮教基地――“阳光家园”,并创立了“三金”保障制度,让判非监禁刑的少年罪犯在特定的时间、场所和环境中接受教育,并有专项资金帮扶未成年犯及生活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及成年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与此同时,经该院积极争取协调,未成年人救助基金已正式列入了县财政预算,并与民政最低生活保证金、企业慈善基金携手成立“三金”救助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未成年人救助基金制度。近年来,该院已向近20名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发放救助金20000余元。
 
  为进一步贯彻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政策,该院积极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研究制定了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实施细则,并协助县委政法委制定印发了《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实施意见》。2016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涉少刑事案件14件,审结14件,案件结收比达100%;受理涉少民事案件135件,审结146件,案件结收比达107.4%,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茌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