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何凤鸣)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工作的考核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开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山东菏泽市东明县司法局制定了《基层司法所考核办法》。
《基层司法所考核办法》分基层基础、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共四个部分,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息调研等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进行分化细化,量化指标,明细工作任务目标。
《基层司法所考核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开拓创新、爱岗敬业、奋发作为、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提高基层司法所化解社会矛盾、防御社会风险、服务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菏泽市东明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