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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荣成法院:“老赖”名单进村居社区 被执行人无处可逃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张阳阳)“老赖”名单贴村里,左邻右舍都知道,你还好意思不还钱么?近日,山东荣成法院执行局分别前往崖头街道、寻山街道、俚岛镇、崖西镇、荫子镇,在24名失信被执行人住所地村社公告栏,张贴其个人信息,督促这批“老赖”尽快履行生效判决书的义务,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看了吗!欠钱不还,这下丢人可丢大喽!”当执行法官们将老赖名单张贴在社区时,就引起了不少群众的驻足围观。从张贴的名单上可以看出,其中包含的信息相当全面,有执行法院名称和举报热线、被执行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执行标的,同时还把“老赖”们的照片也给张贴了上去,颇像一张张通缉令。
 
  据荣成法院执行局干警介绍,此次公布的“老赖”,是该院近两年在办执行案件中具备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并同时存在诸如拒不申报财产,或进行虚假申报,或隐匿行踪拒不接受法院传唤而规避执行等情形的被执行人。今后,法院还会陆续扩大曝光老赖名单,如这些老赖中有人把钱还了,就把名单撤下来,如果不还,就一直在这里公示。
 
  在居民区把这些“老赖”的信息公布,是否侵犯到个人隐私呢?法院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并不侵犯个人隐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5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这实质就是明确了法院可以通过信用惩戒的方式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而且,通过这种“家门口曝光”的方式,比较直接,村民都知道了,被曝光人有个案件没执行完,在村里也形成了一种压力。如果主动履行义务,相应的“限高”等措施也会解除。其他村民一看就知道,做老赖不能贷款,会被限制高消费,还要被曝光,无形之中也能起到法制教育的作用。
 
  此外,为加强“老赖”的曝光度,让失信者真正意识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严重性。荣成法院希望除了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的同时,还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在与“老赖”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要注意防范风险,并呼吁广大群众支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积极提供被曝光“老赖”的行踪或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执法。(荣成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