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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峄城法院运用“四因”思维妥善化解相邻关系纠纷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苏亮 李雪)近日,山东枣庄峄城法院审理李某良与被告胡某超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案件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据了解,此案是相邻权引起的排除妨碍纠纷。2016以来,山东枣庄峄城法院受理相邻关系案30件,其中,人民陪审员参审19件,占全部相邻关系案件的63.33%;调解结案21件,调撤率为70%。随着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的增多,山东枣庄峄城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民间,通晓社情民意的优势,在审执中提出利用“四因”思维妥善化解相邻关系纠纷案件。
 
  因地制宜。
 
  充分考虑乡里乡亲的地理居住位置,“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生活环境,邻里乡亲的关系状况,结合峄城区的风土人情,“熟人社会”的地域氛围,在选增陪审员时,注重选择村里有威望、有能力、得到群众认可的人担任陪审员,在处理相邻纠纷等房屋位置争执的案件时,邀请这样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能在诉讼调解、判后答疑、以案释法、沟通民意等方面发挥其独特作用。
 
  因时制宜。
 
  针对农忙时节多发的山林土地、田间地头相邻权等纠纷,因时制宜,普法先行,以涉农工作为重点,由当地人民陪审员带领法院干警深入田间地头开展了针对农民群体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尽心竭力为群众农忙生产保驾护航。人民陪审员长期生活在村里,对村居的大小事务熟悉,了解群众的法制诉求,法官因时宣传,人民陪审员助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庭外作用,积极引导群众用理性来解决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因案制宜。
 
  根据案件性质,通过人民陪审员了解当事人情况,注重加强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考虑双方当事人的争执动机,是因为斗气还是因为生活习惯等原因造成的,与人民陪审员一起寻找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易接受的调解突破点,增强当事人对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信任,在过程中做到耐心细致,从法理、情理等多方面做工作,争取能有个双方都满意的结果,灵活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进行调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因人制宜。
 
  区别对待当事人的不同情况,尤其是当事人的身体和精神状况,适时组织庭审。必要时,办案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一道开展巡回审判,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峄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