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德卫)山东莘县司法局妹冢司法所:法律顾问成为“单身汉”赡养问题的解决者。
基本情况:
马某,男,汉族,现年68岁,妹冢镇某村人,一生单身,无儿无女,如今年老体弱,因赡养继承问题找到法律顾问刘春法。
基本案情:
马某找到法律顾问刘春法咨询赡养继承事宜。法律顾问从人情和法律两个方面,向马某讲述了遗嘱继承和司法见证的优势,引导马某可以将自己的承包地和宅基地赠与侄子马某某,马某某对马某尽到赡养义务,马某欣然接受。法律顾问和村委负责人一同找到老人侄子马某某,向马某某叙述了马某的要求,马某某也欣然接受。法律顾问、村委负责人、马某、马某某一同实地核实马某的承包地、宅基地的四至和数量,验证了手续证件,得到实地可靠的数据,并详细记录。
四人来到妹冢司法所,法律顾问为马某拟定了遗嘱和见证书,遗嘱主要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请求事项、双方权利义务、有关规定等,见证书除书面以外,法律顾问当场宣读遗嘱和见证内容,每名当事人都签字、按手印,全程录像,做到合法合规、合情合理,遗嘱和见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中间人和司法所各持一份。
总结点评:
农村由于种种原因,“单身汉”数量仍然较多,如何较好地解决他们的赡养问题,让他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老有所依,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和村级法律顾问面临的一项主要问题,莘县司法局妹冢司法所充分发挥村级法律顾问职能优势,深入“单身汉”家中讲解法律知识、核实基本信息,与村委一起,协调解决老人们的赡养问题,当场签订遗嘱和见证书,实现了优势法律资源走进寻常百姓家的巨大跨越,真正解决了“单身汉”的后顾之忧,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莘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