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赵衍静)作为全省首批司法改革试点的“后续梯队”,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以务实创新精神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从而促进了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法官员额制改革是司法改革的“牛鼻子”,是触动利益最深、难度最大的一项改革。因此,作为全市法院法官比例高的基层法院,高唐法院在总计66名法官中只能遴选出36名法官进入员额。为了顺利完成改革任务,该院在改革前进行了充分的政策解读和思想疏导,改革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了德、能、勤、绩的综合考核,并结合省委组织的统一考试确定了法官入额人选,上报后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全部按该院上报顺序完成了最终的员额确认,顺利完成了司法改革最关键的法官员额制改革,从而使改革措施平稳落地。
与此同时,该院未雨绸缪,积极探索司法改革配套措施的实施。围绕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目标,在司法改革前即已放权审判庭庭长及部分法官独立裁判、独立签发法律文书。法官入额遴选完成后,积极探索构建以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为成员的新型审判团队,真正实现裁判权的充分下放。为保证案件质量和效率,研究制定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明确院、庭长的宏观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责任,规范管理和监督行为,做到“放权之后不放任”。
改革过程中,该院坚持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全面完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及时向当事人和社会发布法院工作动态、案件审理进度等信息,通过庭审直播网、官方微博、法院大屏幕对社会关注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将4000余份生效裁判文书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向社会公开。“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吕聊生深有感触地说。(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