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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审结首起“执转破”案件 成功解决83起执行积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张红健 史潇濛)2月15日上午,山东青岛城阳区法院召开青岛新和文化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下简称新和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债权人会议,担任此案审判长的该院副院长李芹宣读了宣告该公司破产裁定书,29名债权人投票表决通过了该公司的财产分配方案。这标志着该企业破产案件审结,也由此意味着涉此企业的83件执行积案全部终结。据悉,这是青岛市首起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下简称“执转破”)案件。
 
  “比较满意法院的处理结果,这个案件有很多债权人,法院通过破产程序将我们的债权合法合理处置,非常不容易。”债权人青岛某纸业有限公司的代表昨日在现场深有感触地说。据介绍,新和公司前几年因经营状况不佳,拖欠大量货款及工人工资等费用,在城阳法院共有83起案件作为被执行人,2014年1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垂谷革新(日本籍)跑路,企业陷入混乱状态。在执行过程中,城阳法院对该企业财产进行了依法查封变现,发现涉该企业执行积案的疑难在于:债务人财产不足以实现全部债权,债权人之间利益冲突很激烈,尤其执行程序中,职工权益很难平衡。该院经细查认为,该企业已经符合破产条件,适合以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以下简称执转破)的方式予以妥善处理。由此,该法院自去年10月起积极探索采取“执转破”处理该案,呈现出了解决“执行难”的一条新路径。
 
  “感谢法院通过此次破产程序保障了我们职工的权益,让我们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职工代表李某感激地说。据了解,城阳法院以“执转破”方式解决此案过程中,依法对所有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特别是使企业职工劳动债权得到优先受偿,从而最大程度保护了职工权益。
 
  城阳区法院15日还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该案办理过程。据该院副院长李芹介绍,新和公司破产清算案作为全市首起“执转破”案件,虽然程序复杂,但从收案到结案仅用了两个半月时间,审理效率高,成功解决了包括56起工人工资案的共83起执行积案,职工劳动债权清偿率达到100%,国家税款本金清偿率达到100%,公平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相关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推进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统筹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和企业破产难问题,司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重要意义。指导意见规定,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二、被执行人或者有关被执行人的任何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三、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