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刘立新 李雪)近日,山东枣庄峄城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要求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督促第三人为其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行政案件,并向双方当事人发放了“表格式”行政裁判文书,这是峄城法院首次制发“表格式”行政裁判文书。
“表格式”裁判文书是不同于以往的裁判文书,用表格列举的方法将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诉辩意见、争议焦点、法官分析及判决结果分类填写,并予以简化,减少篇幅,简洁内容,突出重点,使得判决更具针对性,让拿到裁判文书的当事人更加清晰易懂。
峄城法院积极贯彻落实省高院“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指示精神并积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表格式裁判文书制作要求、特点及注意事项等。开庭前,主审法官根据案件类型,谨慎选择,是否适用该类裁判文书,并认真总结试行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同时,法官制作“表格式”裁判文书秉承的原则是“繁简适当、优质高效、便民为民”。对裁判文书进行“瘦身”,大量缩减程序性文字,确保判决的项目和依据一目了然,使裁判文书条例清晰又不失庄重规范。对于简单案件,基本可以实现裁判文书的当庭制作、当庭宣判和当庭送达,真正实现“简案快审”,在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效率和案件审判效率的同时,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使正义来得更快,让当事人看得更明白清楚。
截止目前,峄城法院已对2起行政诉讼案件撰写“表格式”裁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山东枣庄峄城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