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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市法院“三四三”工作法 扎实推进普法教育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2016年是“七五” 普法启动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坚持三个并重、打造四个环境、实现三个结合,扎实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坚持三个并重,健全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更新理念与加强领导并重。既注重更新工作理念,确保普法教育符合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又注重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普法教育能够形成长效机制。更新工作理念,针对群众生活节奏加快、司法需求多样的现状,将普法教育方式由“配餐式”向“点餐式”转变,更加注重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逐步实现由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向注重法治实践的转变;由注重法律知识普及向注重法治精神倡导的转变,提升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工作,设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定期研究普法工作,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班子成员具体抓,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院干警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同时,将普法工作纳入全院工作总体目标,融入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是坚持执法办案与司法宣传并重。将执法办案作为开展普法教育的根本支点,让群众切身感受司法公正,将强化司法宣传作为开展普法教育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立足执法办案,将执法办案作为沉甸甸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严把案件审理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注重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做好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诉讼风险等告知工作,让群众通过参与司法感受司法公正。强化司法宣传,注意运用新兴媒体扩大普法教育效果,打造“公正烟台”司法宣传新品牌,开展“法官的一天”、“走进人民法庭”、重大案件庭审视频直播等活动,让群众触动指尖了解法院,单次活动阅读量超百万人次,连续三年蝉联全国法院“新媒体应用十佳”。
 
  三是坚持走进群众与请进法院并重。既注重主动走出法院大门,面对面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又注重将群众请进法院大门,心贴心让群众感受司法公正。坚持走进群众中间,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走进群众举办讲座56场次、2400余人次,引导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建立新闻发布常态机制,就知识产权保护、打击毒品犯罪等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通报工作情况,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回访案件当事人,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活动,了解社会各界的司法需求,找准普法教育着力点。坚持请进法院大门,开展“大学生进法庭”、法院开放日、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审理等主题活动,让人民群众了解人民法院的性质、机构设置及办事规定,通过走进法院、走近司法,实现人民群众和法院工作的零距离沟通。
 
  二、打造四个环境,扎实推进“法德共进”活动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积极营造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在重点打击严重暴力性犯罪、多发性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同时,注意着力打击那些侵犯公民财产和人身安全的犯罪,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努力在审理中化解仇恨,确保刑事司法的最佳社会效果,为建立良好的治安环境奠定更加坚实的社会基础,把“平安烟台”打造成更加响亮的城市品牌。
 
  二是积极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司法机关是市场经济活动的裁判员,司法手段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手段。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加积极地参与经济发展难点的综合治理,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经营,建立良好的市场规则,确保经济的健康有序运行。及时公正地审理涉及投资者利益的各类案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的生产经营,切实维护市场平等交易和公平竞争。将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实行信用曝光惩戒,共同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是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城市优化发展,和谐是最终目标。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的综合治理,努力承担起创建和谐发展环境的主力军作用。坚持审判职能的向前延伸。围绕社会热点和民生重点案件,成立法律咨询小组,搞好调查研究,提出司法建议,为市委运用行政、经济和其他手段处理此类问题当好参谋助手。积极与行政机关、社团组织协调联动,建立多元化的纠纷预防和解决机制,促进各种社会矛盾的有效解决。坚持审判职能的向下延伸。不断加强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的衔接配合,推动建立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真正实现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的工作要求。
 
  四是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司法环境的好坏,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城市法治环境的优劣,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在促进法治城市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强化作风建设,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塑造文明、规范、亲和的司法作风,让法院成为倡导社会文明、弘扬城市法治的窗口。狠抓廉政建设,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段切实解决好“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以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司法的公正性。规范业外活动,制定干警八小时以外的行为规范,督促干警管好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引导广大干警做倡导社会道德风尚的引领者、遵守社会公序良俗的示范者。
 
  三、实现三个结合,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
 
  一是实现“法律六进”与完善便民相结合。“法律六进”与司法便民的有机结合,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直观地了解法律、接受司法服务。建立人民法庭、便民服务站、便民联系点、联络员“四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将司法服务向基层延伸、向群众延伸,实现司法服务全覆盖。因地制宜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在城区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消费者维权巡回法庭,在矿区设立矿区巡回法庭,在果业主产区设立果业纠纷巡回法庭,通过现场审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等功能。通过设立“法律区长”、“法官联系点”、司法公开E站、“车载民生法庭”,让群众以最低成本获得司法服务,在潜移默化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是实现“法律六进”与深化公开相结合。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为载体,扩大“法律六进”效果,让人民群众更便捷、更广泛地参与司法。司法公开包含了面向当事人和面向社会公众两个维度,着力构建以公平正义为圆心,以满足当事人、社会公众不同司法需求为半径的司法公开“同心圆”工程,有力推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主动适应新媒体环境带来的新变化,将符合条件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公开裁判文书71806份;建立烟台法院庭审直播网,以可视正义赢得群众信任,是全省唯一整体入驻中国庭审公开网的中院;建成政务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多种司法公开辅助设施,方便群众查询,让“法律六进”在更广泛的层面上推进。
 
  三是实现“法律六进”与扩大民主相结合。民众亲身参与审判,分享法官审判权力,可以让民众更加直观地感受司法、监督司法,增强司法认同、树立法治信仰。充分发挥陪审员“调解员”“裁判员”“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的职能作用,有效弥合了法官理性的司法正义观与民众朴素的民间正义观之间的距离,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使裁判更加合理、合情、合法,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服气,让裁判结果更易得到广泛认同,努力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烟台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