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李军委)陕西兴平法院民一庭审理某起交通事故案件时,原、被告及保险公司代理律师因工作繁忙,不能同时到法院接受调解。法官庞赛利、书记员马震反复协调沟通后,1月15日下午,他们主动放弃休息时间,接待了三方当事人,促进案件快审快结。
法官庞赛利、书记员马震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耐心细心为其解答,促使三方握手言和。通过释法明理、说服劝导,使当事人清楚自己的权利,明白了赔偿义务, 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除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赔付义务外,车主张某也自愿承担诉讼费 、鉴定费,并且当庭履行了赔偿义务,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原、被告及保险公司代理律师感动的说:“民一庭干警贯彻司法为民理念,主动放弃休息时间,以高度的责任心、饱满的工作热情、严谨细致的司法作风,高效化解纠纷,展现兴平法院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陕西省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