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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司法局妹冢司法所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薛福伟 王德卫)为进一步普及法律援助知识,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近日,山东莘县妹冢司法所精心谋划,细致筹备,扎实开展了法律援助知识宣传活动。
 
  该所组织政法干警和驻村法律顾问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市关于法律援助制度的相关规定,着重学习了聊城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集中学习了文件重点规定,深入领会了实施意见要点,结合农村实际情况,讨论了法律援助对农村困难群众的重要性,形成了宣传要点,完善了宣传方案。
 
  随后,该所组织政法干警和村级法律顾问深入到东沙河、温炉、掌史、连庄等8个村居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传活动。该所向群众详细介绍了莘县司法局正在实施的“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刚工程,重点介绍了村级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能和服务范围,遇到矛盾案件,寻求驻村法律顾问的帮助,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法律援助申请 。同时,结合法律援助法律法规,重点向群众介绍了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程序,介绍了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 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为“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县(市、区)城乡居民上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把援助对象从低保人群扩大到低收入人群。对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对象、城乡供养的特困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和老年人、主张赡养费的老年人、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工伤赔偿的农民工、正在执行作战或非作战重大任务的义务兵、军队供给制学员及其军属等特定人群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情况审查。引导广大群众尤其是经济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申请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有效普及了法律援助相关知识,有效提升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有效播撒了法律公平正义的希望之种,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