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苗迎春 李阿欣)近年来,山东平度市人民法院积极关注老年人维权现状,针对老年人法制观念不强、维权意识弱和年迈体弱、行动不便等特点,采取了一系列方便老年人诉讼的便民措施,2015年以来共审、执结老年人维权案件914件,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审执快车道,案款送进家门
于某现年96岁,因赡养问题将其子于某某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法院优先排期审理。了解到于某年迈体弱,长期卧床,办案法官将庭审搬到了于某家中,就地开庭。结案后,办案法官多次催促被告于某某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查找到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立即到银行扣划了案款,并将支取的案款亲自送到了老人家中。考虑到老人丧失劳动能力,没有任何收入来源,且于某某年过六十,生活也非常困难,办案法官及时联系当事人所在乡镇党委,咨询有关政策,正在协调党委政府为其办理低保,切实改善老人生活水平,确保老人安度晚年。
善解复杂案,多方调查助维权
高某是一起赡养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身患残疾,行动不便。2015年7月,高某申请强制执行高某某支付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的赡养费3000元。执行法官经过多方走访,发现被执行人高某某丈夫在某企业工作,依法查封了其工资账号。在执行过程中,鉴于申请执行人身患残疾、行动不便的情况,在帮助高某追回了2015年6月份以前的赡养费的同时,办案法官积极联系被执行人丈夫所在单位,做通了被执行人丈夫思想工作,被执行人预交了下半年的赡养费,最大限度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巧打亲情牌,化解家庭积怨
刘某、马某系夫妻,共有三个儿子,两夫妻与大儿子刘某某因琐事一直有矛盾。今年1月份,两位老人因赡养问题将大儿子告上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了解到刘某某并非不想养老,而是因为有矛盾不想主动给赡养费,便与双方拉家常,了解矛盾起因,进行亲情调解,最终使双方矛盾有所缓和,刘某某承诺每月给付两位老人赡养费,并承担两位老人之前住院的部分费用和以后住院的部分费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圆满化解,亲情逐渐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