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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县夏庄司法所举行入矫宣告仪式,严把“入矫关”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庄乾山 宋亚亮)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山东莒县司法局夏庄司法所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严把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关”,对新入矫的两名社区服刑人员唐某、韩某进行入矫宣告,检察室工作人员、村居干部、社区服刑人员家属共同参加了入矫宣告仪式。
 
  宣告仪式由司法所长庄乾山主持,首先宣读宣告纪律。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读入矫宣告书,告知社区服刑人员的刑期、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宣布矫正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等有关事项。两名社区服刑人员分别宣读了保证书和入矫誓词,保证会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工作人员,争取好的表现。庄所长对两名社区服刑人员提出具体要求,要服从矫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遵守各项矫正制度并参加公益劳动,做到主动接受教育改造,认罪悔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其办理了入矫手续,在相关文书上签字,就此标志其正式入矫。
 
  通过入矫宣告,使新入矫人员对社区矫正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充分彰显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通过严把入矫第一关,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的身份意识,增强其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加强司法所的监督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