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在便民数字化平台创建“诉讼须知”模块,诉讼大厅立案流程上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决围绕落实中央立案登记制改革部署要求,近年来山东淄博市法院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方便群众立案。
一次性告知 省时省力
“立案难,难在哪里?瓶颈之一就是很多当事人不知道起诉程序怎么走、不清楚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为此我们精心制作了这份《当事人起诉须知》,让他们做到心中有数。”市法院立案信访局局长王鲁建介绍说。这份须知涵盖了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申请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等各类案件中常见案由的起诉标准和所需提交的材料内容,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引。
据了解,群众提交材料后,窗口的法官认为材料齐全的当场立案,材料不齐全的,法官需要出具一份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收集的证据材料。对于当场无法判定是否立案的,出具《诉讼材料收取清单》,列明收取了哪些证据材料,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恢复是否立案。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立案,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书。
主动接受监督 公开透明
市法院通过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到法庭、立案信访窗口等走一走、看一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与此同时,该院从诉讼服务大厅和人民法庭等窗口的作风问题着手,开展作风检查专项活动,坚决纠正“冷硬横推”、“慵懒散奢”、“吃拿卡要”等顽症痼疾。司法巡查、审务政务督查等一项项制度举措则从内部发力,让立案过程中有案不立、拖延立案等各类违规违纪行为无任何藏身之地。没有了案件积压,也就没有了群众积怨,留下的是群众对法官的信服和对法院的信赖。
签署承诺书 诚信诉讼
“本人承诺所陈述的事实、提供的证据均真实可信,如在诉讼中发现不诚信诉讼行为的,愿承担法律责任”在市法院,每位前来立案的当事人都会被要求在承诺书上郑重签字。
当事人前来立案的时候,市法院的立案法官会详细解释承诺书的各项条款,并告诉当事人签署之后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该院通过建立诉讼诚信承诺书机制,制作格式条款,列明当事人参加诉讼时的各项须知和虚假诉讼、恶意诉讼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自觉诚信参加诉讼,有效减少和避免虚假诉讼等问题的发生。
多元化解纠纷 借力各方
立案登记制改革,放宽了案件入口,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势必以案件的形式涌入法院。如何有效应对案多人少问题,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就需要进一步拓展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为案件找出口。
淄博市法院在市委支持下,建立了覆盖市、县、乡、村的四级矛盾调处网格,搭建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平台,引入行政机关、民间调解组织等各方力量参与调解工作,形成联动调解格局。同时,在全市两级法院设置诉讼风险评估工作室,通过算账的方式帮助当事人自行评估判断诉讼中在亲情、时间、信誉、经济、诉讼结果等五个方面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引导群众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机制,使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就得到有效化解。来源:淄博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