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3月2日讯(通讯员 张阳阳)为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荣成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重从四个方面为妇女儿童维权构筑坚固司法防线。
一是实施妇女维权“特别保护”。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从快从重的方针予以有力打击,严惩强奸、组织妇女卖淫、拐卖妇女等针对妇女的刑事犯罪。对离婚、抚养纠纷案件,根据保护无过错方原则,充分尊重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经济帮助等方面依法给予照顾,确保无过错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对于妇女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加大工作力度,快速执行,特别是对于赡养、扶养、拖欠工资、支付医疗费等执行案件,采取先予执行措施,确保妇女的合法权益及时实现。对于犯罪的妇女,高度重视帮教工作,通过案件回访、判后答疑等方式,加强对女性被告人的教育、感化、挽救,预防其重新犯罪。
二是开辟妇女维权“绿色通道”。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涉及维护妇女权益的案件,简化诉讼程序,充分利用小额速裁、诉前调解机制,依法做到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快,普通案件提速审理,采取诉前保全或先予执行等措施,打造妇女维权“高速通道”。加大救助力度,依法为生活特别困难的妇女提供司法救助,为其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对生活困难的妇女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救助基金,让困难妇女感受到司法温暖。
三是建立妇女维权“联动调解”。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庭前、庭审、庭后,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建立建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对一些矛盾不深、当事人斗气的涉妇女案件,委派、委托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调解。对一些重大、矛盾较为尖锐的涉妇女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村干部等到庭旁听,并与法官一同参与调解,形成化解合力。
四是做好妇女维权“延伸服务”。设立妇女维权服务热线,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提供及时、规范的法律咨询。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诉讼指南手册》等宣传资料,宣讲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反家庭暴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鼓励广大妇女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强化司法建议功能,对审判中反映强烈的相关问题,坚持专项调查,并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