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讯:10月27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青少年法庭的法官驱车来到枣庄市中医医院,看望了交通事故受害女学生韩诗溢,并将从区委政法委及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争取来的司法救助金和小额爱心资助款共3.2万元钱交到韩诗溢的父亲韩进和的手中,让韩诗溢及其家人在凉意渐浓的秋季感受到了司法的融融暖意,对生命与奇迹燃起了新的希望。
今年15岁的韩诗溢是枣庄第十五中学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青少年法庭审理的被告人孙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的被害人。2015年1月15日20时20分许,被告人孙某某驾驶车辆与刚下晚自习回家的韩诗溢发生交通事故,致被害人韩诗溢受伤,经鉴定,被害人韩诗溢身体所受损伤评定为重伤二级,伤残等级为一级,达到植物人状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孙某某家住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农村,有两个未成年子女,妻子没有工作,全家靠月收入不到2000元的工资生活,且其母亲患有癌症正在治疗,肇事的面包车只有交强险,无商业保险,赔偿能力极为有限。韩诗溢的家庭条件更差,其母亲下岗多年,其父亲每月用微薄的工资维持着一家三口的开销,突然而来的横祸,让原本困顿的家庭更加不堪。在这样的情况下,为维护被害人韩诗溢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积极做孙某某近亲属的思想工作,希望孙某某的近亲属能克服一切困难、想方设法尽力代为赔偿韩诗溢的经济损失,经过反复协商、调解,孙某某的父母通过四处借款并将自己居住的房屋卖掉,赔偿了韩诗溢28万元,但仍不足以支付已产生的巨额的医疗费用,且韩诗溢仍需继续进行后续治疗。为了花季少女的美好明天,为了一个家庭的希望,也为了给生命一次奇迹,让爱的正能量与司法的温暖在社会传递,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积极向区委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金30000元,向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申请小额爱心资助款2000元,经过努力最终获得批准。目前,韩诗溢仍在恢复治疗之中。作者:种法亮、孙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