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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汶上法院四个规范应对“维权式”闹庭闹访行为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
  山东法制传媒讯:(苏斌)针对当前出现的利用合法形式达到非法目的得“维权式”闹庭闹访问题,山东汶上法院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规范四个方面的工作积极应对,取得较好效果。今年以来,共梳理各类案件3155件,受理信访案件76件,立案再审12件,依法终结6件,分流58件,没有出现闹庭闹访案件。
 
  一是规范律师接待制度。完善《法官与律师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履职,在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设立接待室,为律师提供必要的阅卷、会见场所。认真执行律师代理制度,严格审查律师提交的法律手续,根据实际情况对授权委托书与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沟通,确认授权委托关系,防止无权代理、越权代理。
 
  二是规范案件庭审程序。修订《庭审规范实施细则》,出台司法礼仪十项规定,法官不得随意更改开庭日期,严格按规定组织庭审,把庭前准备、庭审用语、审判着装等庭审细节问题更加规范。严格执行庭审录播,使庭审全程可重现、可复制,不给闹庭者任何借口。
 
  三是规范信访流程管理。规范信访案件终结程序,将信访案件分为立案类、登记类、分流类等三大类全部纳入流程管理,坚持严进严出。对确有问题的案件及时启动再审程序,对需要释明分流的案件按照流程该释明的释明,移交的移交,该依法终结的坚决终结,不给闹访者以幻想,坚决遏制、杜绝反复访、循环访、施压访。
 
  四是规范信访处置办法。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制定《信访应急联动处置预案》,正确区分信访和闹访,对打着“维权”旗号无理取闹者坚决严厉打击。同时,坚持院领导带班接访、业务庭负责人轮班接访相结合的信访接待做法,对来访者既能做到及时接待,又能使释法更具针对性,以法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