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例为“指南”以建议为“桥梁”
坚持司法与社会功能并重打通诉源治理新路径
——吉林省江源区法院妥善处理确认劳动关系系列案件纪实
山东法制传媒网:(曹俸双)见微知著——精准把脉书写司法良方
2024年6月底至7月初,我院相继受理13起确认劳动关系案件,被告都是同一煤矿资源开采公司。该公司自2023年4月起停工至今。办案人员预判这可能是系列案件,后经确认该公司200多名工人中已经有超过100人向仲裁委提出申请,剩余工人也可能申请仲裁。
虽然现在已申请仲裁和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均为确认劳动关系案件,但是按照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确认劳动关系后,还可能出现申请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仲裁,如果处置不当,后续可能将有大量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耗时过长,占用司法资源,影响司法效率,也增加当事人诉累。如何尽快妥善处理已经进入我院的13起案件成为解决此系列案件的关键。
有例可循——典型案例回应群众关切
对于仲裁委和法院即将涌入大量案件、工人面临长期诉讼的情况,我院在及时向上级法院和当地政法委汇报的基础上,经仔细研判案情,决定对最先立案的3起同类案件快审快结,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使工人重新考虑仲裁或起诉。
以上3起案件判决后,案件当事人均服判息诉。我院向该公司相关工人及代理律师提供判决书作为参考,让工人参照判决书,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继续仲裁、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撤回起诉,以免耗费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能动履职——司法建议助力诉源治理
我院将判决书转至仲裁委,请仲裁委向前来申请仲裁的工人提供判决,使工人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申请仲裁或起诉。
为进一步高效处理此系列案件,我院总结该系列案件明显突出的共同点,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向仲裁委发出司法建议。
从“效率”角度建议仲裁委针对该系列案件大力适用终局裁决制度,向工人释明法律规定,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案件的裁决和法院的判决都具有法律效力,有助于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同时能够避免大量案件进入法院。
从“效果”角度建议仲裁委指导工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多事项一次申请,使工人避免在确认劳动关系后再次就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申请仲裁,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减少工人诉累。
增势强劲——持续发力筑牢法治防线
目前进入法院的13起案件中,除已经依法判决并作为判例的3起案件外,有7起案件已经调解结案或撤诉,剩余3起案件同属于另一类情形,将于近期开庭审理。待案件审结后,作为第二批典型案例进行发布。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入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促推诉源治理,做好普法宣传,参照前述方式,指导该公司其他工人及代理律师以案件判决结果作为参考,重新考虑向仲裁委提交的仲裁申请事由或者确定是否要到法院立案。同时,我院将与仲裁委保持沟通,及时向仲裁委提供新类型判决,坚持效果导向,积极跟踪司法建议落实情况,推动该系列案件全面妥善高效化解。(吉林省江源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