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一站式”服务,便民利民更贴心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访谈 > » 正文

“无书记员记录”模式,打造“沉浸式”庭审体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颖)为更好辅助法官开展庭审活动,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智能庭审服务,吉林省敦化法院对部分科技法庭进行庭审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建成三间“多系统融合,跨地域、跨网络,集多模式庭审”的智慧融合法庭。

  敦化法院从2023年起试运行智慧融合法庭“无书记员庭审模式”,到2024年3月全面推行,截止5月末,累计适用“无书记员庭审模式”开庭达400余次,平均缩短30%的审理时长,有效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

  开庭前,由法官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询问其是否同意采用“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双方当事人在了解该模式的具体运作方式表示同意后,签署庭审确认书。庭审现场全程录音录像,自动语音识别,完整记录整个过程,双方当事人跟随法官节奏完成答辩质证等环节,无需等待书记员记录,整个过程紧凑流畅,极大提高了庭审效率。闭庭后,系统自动将庭审录音录像同步至办案系统。音视频同时存储备份,如需查看相关记录,可以回看庭审录音录像。

  无书记员的庭审记录,是以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书面人工记录的一种新型庭审记录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要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庭审录音录像,经当事人同意的,可以代替法庭笔录。

  全程高清录音录像代替书记员记录模式,实现全程无书记员参与,在保障庭审过程记录全面、真实、客观、完整的同时,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办案效率。

  近年来,敦化法院为推动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满足社会群众参与诉讼的便捷需求,在多功能融合法庭的基础上,上新“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通过全过程录音录像,有效节省了整理、核对庭审笔录的时间,让书记员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其他事务性辅助工作中,同时促进法官规范主持庭审,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审判质效。下一步,敦化法院将继续通过新技术与审判工作全方位、多角度融合,不断提高法庭使用效率,提升庭审工作质量,用科技赋能助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