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一站式”服务,便民利民更贴心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访谈 > » 正文

吉林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端午期间廉洁提醒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送上“端午廉粽”共享“清风粽香”
 
  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端午期间廉洁提醒
 
  悠悠粽叶香,浓浓端午情。屈原的故乡至今流传着一首《粽子歌》:“有棱有角,有心有肝。一身洁白,半世煎熬。”看似在描写粽子,实则歌词用粽子暗喻屈原的廉洁形象。
 
  值此端午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向全院干警发出廉政提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守规矩、知敬畏、过廉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自觉做到“十严禁”:
 
  1.严禁通过微信、支付宝、快递物流、电商平台等方式收送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钱物;
 
  2.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会员卡、各种有价证券;违规发放购物卡、提货券、过节费等福利或津补贴等。
 
  3.严禁上下级、同事之间违规组织饭局,搞拉帮结派、利益交换、说情打招呼;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便利借用、租用车辆。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5.严禁组织参加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违规吃喝;
 
  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私人会所性质场所、“一桌餐”等场所请吃吃请;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反对大操大办、大吃大喝;
 
  8.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
 
  9.严禁组织参与其他任何形式的违规吃喝;
 
  10.严禁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值守人员擅自离岗脱岗,违反值班值守、外出报告制度规定等。
 
  作者: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政治部刘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