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4月12日至16日,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在省检察官培训学院举办。经过综合笔试、业务监管技能测试、业务分析技能测试、业务汇报答辩四场激烈的比拼,东营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梁思琳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
梁思琳,东营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三级检察官助理。从检十年来,先后从事过政工、案件管理工作,她踏实工作,认真思考,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从政工岗位来到案件管理办公室后,她从零开始,加速适应岗位要求,认真钻研案管业务,撰写各类检察业务分析报告20余篇,扎实做好案件质量评查、案件流程监控、法律文书公开、员额检察官业绩考评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业务管理效果。
心得体会
能够有幸参加第三届山东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得益于领导和同事们的信任与支持。近年来,全市案管条线的同事们积极顺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案件管理职能,在监督与服务中不断将案件管理做实做细,为检察业务发展贡献着案管力量。我作为其中的一份子,深为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感到自豪,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与这项工作的要求相比,自己还有很多不足之处。
参加竞赛是一次历练,也是一次检验自己不足的机会。我将以此次竞赛为契机,牢记案件管理在检察业务管理中的枢纽地位,坚持讲政治与强业务相结合,坚持服务宏观管理与开展微观管理并重,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协同,充分运用智慧案管新方式开展业务管理,努力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