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公众号消息,4月7日上午,山东政法学院在知行楼召开全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关于山东政法学院院长职务调整的决定。省委决定,王效彤同志任山东政法学院院长。
会上,王效彤表示,坚决拥护和服从省委的决定,衷心感谢组织信任和重托,感谢学校党委和广大师生员工的认可和支持,愿与大家一道续写新的答卷,谱好学校新的奋斗篇章。他表示,将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每一名学生、每一名教职员工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大家关心的行政管理、教育教学、事业发展等问题,努力让学校发展更有“温度”,让师生满意更有“质感”。
履新前,王效彤为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此前,山东省委组织部任前公示。王效彤,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法律硕士,无党派。现任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拟任省属高校正职。
山东政法学院官网显示,王效彤,男,汉族,1970年2月生,山东单县人,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现任山东政法学院校长,全国政协委员。曾任单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山东管理学院副院长,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