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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阿司法局 崔同群:做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的多面手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吴彤 赵建超 沈克超)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积极引导“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参与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发挥“两人”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辖区党员干部群众法治素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保障。“法律明白人”崔同群作为其中的优秀代表,多年来一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较强的工作能力,通过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崔同群逐渐成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的多面手。
 
  坚持“细水长流”,做到普法常态化。崔同群依托鱼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等阵地,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利用宣传材料、“村村通”大喇叭、村居微信工作群等,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逐步提高辖区群众的学法兴趣,使学法逐渐成为一种“时尚”,在辖区社会营造了浓厚法治学习氛围。
 
  坚持“点滴渗透”,提高普法针对性。崔同群平时会利用休息时间,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并定期将群众身边的涉法涉诉典型事迹编纂成“以案释法”案例,通过面对面座谈、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向机关干部、老师、学生、企业主、工人、村民等不同群体进行“靶向式”普法,切实提高普法实效性和针对性,增强党员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
 
  坚持“春风化雨”,实现普法调解双突破。当老百姓遇到困惑无处倾诉、碰到纠纷需要解决时,崔同群总会在第一时间挺身而出。他坚持将人民调解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在法律框架内,用真心和热情为产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在调解过程中进行解疑答惑式普法,在“润物细无声”中为双方当事人讲明法理、明辨是非、理清关系、解决纠纷,从而实现化解纠纷和法治宣传双突破。(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