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日前,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决定》,授予50个单位“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100名同志“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其中,泾阳县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审判员张攀被授予“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
事迹简介
张攀,中共党员,2016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泾阳县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审判员。他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对公平正义的司法担当。他以青春书写法治信仰,以司法实践诠释为民情怀。曾被评为“全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县优秀共产党员”。
讲忠诚有信念,锤炼政治素养。张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不断强化自身的政治素质,自觉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体民情解民忧,践行为民宗旨。张攀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理念,把司法为民融入到办案的全过程。在执行局工作期间,他所负责的快执团队,主要对新收案件采取集中财产查控、集中文书电子送达、案件“三车道”分流以及办理涉群体性案件,团队仅用执行局20%的人员,办结了40%以上的执行案件,打造出了“分权管理、集约执行、流水作业、节点督办、严格执限、穷尽措施”的执行新模式。他承办的某村村民申请执行村民小组补偿拆迁款涉群体性案件,因涉及的群众多、标的大,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多次与当地党委、政府、村组沟通协调,集中各方力量,最终全部达成和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2年进入速裁中心工作,主要承办县域内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涉民生案件,他深知此类案件虽然标的不大,但处理稍有不慎,便有可能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只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才能将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他秉持“小案件大民生”的工作理念,在办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女方系外地人,因与男方长期分居两地造成感情不和,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就子女抚养问题和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接手案件后,考虑女方远在外地,来返不便,于是在办案过程中,他积极运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组织双方网上调解,双方很快达成了一致意见,促成调解结案,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赞誉。
敢负责善担当,勇创新做实功。面对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法官工作的要求和期待,张攀勇于担责,敢于负责,善于履责。2022年8月,他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员额法官,他迅速适应从执行员到审判员身份角色的转变。同时,他主动承接金融风险防范法官工作室派驻法官的职责,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构建了“社会调解+司法确认+诉讼调解+审判”的金融防范风险模式,为县域金融机构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度,个人受理案件457件,审结案件429件,收案和结案数均位列全院第一,没有一件发回改判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服判息诉率等审判质效指标在全院名列前茅,真正做到了审理快、结案多、质量好。
明底线守纪律,坚守司法廉洁。张攀同志始终恪守法官职业底线,自觉遵守党风廉政的各项规定,紧绷自律之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树立正确的“三观”,坚持依法办事、规范用权、公正司法、廉洁办案。他胸怀法治梦想,在平凡的工作中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使命,彰显了青年法官的风采与担当。(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