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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泾阳法院1名干警获评“全市法院优秀个人”称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书记员实战大练兵活动业务技能竞赛优秀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全市15 名同志获评“全市法院优秀个人” 称号。其中,泾阳县人民法院晏雯同志获评“全市法院优秀个人”称号!

  晏雯同志现任泾阳县人民法院速裁中心书记员职务,自2017年到泾阳县法院工作以来,一直兢兢业业、踏实刻苦,协助法官审结数千件案件,多次获得“优秀书记员”、“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获奖感言

  本次全省书记员技能竞赛,是对我们工作技能的全方位考核。作为书记员,我们日常要完成核对文书、庭审记录、装订卷宗等一系列工作,这些工作无不考验耐心、细心和责任心。通过比赛,我对自身水平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并学会了更好地正视自己、取长补短。

  这次获奖,我觉得这既是对我坚持不懈努力的肯定,也是对我的鞭策和激励。今后,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敬业、勤奋的工作态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我会努力以更加优异的表现回报大家的支持和信任,为法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砥砺前行,奋发有为。泾阳法院干警将以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拼搏奉献,始终坚持“走前列、当标兵、做表率”的目标不动摇,为服务保障泾阳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