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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合同起纷争 人民调解促和谐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我叫段小龙,系山东省禹城市莒镇小龙调解工作室主任。近日,我成功的调解了一起楼房装修服务合同纠纷。
 
  “段主任,太感谢你了,拖欠了好几年的楼房装修款能顺利拿到手,终于解决了我公司的大燃眉之急。”禹城某装修服务公司王经理给我打来电话激动地说。
 
  事情发生在2019年10月,禹城某装修服务公司与贾某签订了装修装饰合同,由禹城某装修服务公司给贾某的在禹城城区某小区刚买的楼房进行装修,工程完工后,贾某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工程款3.5万元未付,公司多次催要未果。2023年5月19日禹城某装修服务公司王经理来到禹城市莒镇小龙调解工作室要求贾某支付剩余装修款3.5万元。我经过了解,贾某实际已经支付了装修款15.23万元,但是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装修服务公司有部分装修项目存在瑕疵,如楼房内个别地板砖松动、门窗走样不严实合缝,局部电线封闭性差等,导致贾某对装修公司很不满意,不愿意给付剩余装修款。最不能让贾某接受的是因公司装修楼房质量有瑕疵,导致贾某儿子儿媳婚期一拖再拖。
 
  我受理该纠纷后,认真研究案情,及时与双方进行沟通,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做思想工作。确定好整改返工日期,让装修服务公司当着贾某的面进行整改,返工用工用料由公司自负。6月5日,在房主贾某表示满意的情况下,我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由贾某于2023年6月19日一次性给付剩余工程款30000元,其他双方别无争执。贾某当场通过支付宝转账支付了公司调解书中约定的款项,促使双方山东人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该纠纷最终圆满解决。(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