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胡立伟
山东法制传媒网:(马一凡)胡立伟,男,汉族,198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7年12月参加法院工作,先后在执行局、速裁中心工作,现任泾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胡立伟同志始终牢记使命,忠实履行法官的神圣职责,以高尚的职业操守、高度的责任感、精湛的审判技能和敬业奉献精神赢得了组织的肯定和群众的信任。连续获得院“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曾荣获全省法院调研报告优秀奖,荣获个人三等功两次,多次被县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市中院表彰为速裁工作先进个人、诉源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胡立伟政治立场坚定、宗旨意识强、能够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忠于国家和法律,热爱司法事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审判职能作用,强化两个素质,以“司法为民”最高宗旨为行动指南,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牢记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兢兢业业为人民群众秉公执法,认认真真做好本职工作,出色完成了院里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身处法院司法为民最前沿阵地,立案庭是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最广泛、最密切的“第一窗口”,能否处理好立案工作环节,直接影响群众对法院的初始印象。立案工作又是做好诉讼程序启动的准备工作,对诉讼流程顺利进行极其重要。胡立伟同志自从担任立案庭庭长以来,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立案工作,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他常说:“在立案窗口,每天要面对不同的当事人,很多人因不了解立案流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我们要根据每位当事人的实际需求给予个性化诉讼指导,想方设法为群众解决问题。”不久前,一位90多岁的老人来到诉讼服务中心,称其子女对自己不尽赡养义务,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且路途遥远,胡立伟同志当即决定上门为其立案,并同时通知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解。他与同事立即动身前往老人家中,详细询问了老人的真实诉求及案件相关情况,并就相关法律规定及程序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讲解,手把手辅助老人填写了相关立案资料,离开时,老人还激动的一直拉住他的手不放,不断地向法院干警致谢。
作为立案庭庭长,他每天都是在审查材料、答疑解惑、诉讼引导、诉前调解、审阅卷宗、开庭审判、撰写判决、接谈信访人员……高强度的工作,让他练就了“一心多用”连轴转的本领。他积极落实上级部署和院党组要求,带领诉讼服务中心全力推进“一站式”建设。自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上线以来,为了高质量完成了平台建设阶段性任务,他仔细研读相关政策文件,对照“一站式”建设考核指标一项一项查漏补缺,为了拿到1分甚至0.5分的考核得分,攻下了一个又一个堡垒。多少个夜晚和周末,他都和通知文件、实施方案、考核细则为伴,忙碌的身影在多台电脑前闪现。在他及庭室干警的努力下我院诉讼服务质效评估得分从突击应对、四处补漏逐渐步入固强补弱、夯基垒台的良性发展轨道。与此同时,他也积极探索嵌入“前置式”诉讼服务,注重优化整合外部诉讼服务资源与内部诉讼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保全中心”以及“诉前鉴定中心”的建设,以抓案件源头为突破口,制定《办理财产保全案件实施意见(试行)》,大力推进诉前保全工作,促进当事人和解、义务人自动履行。制定《诉前委托鉴定实施办法(试行)》,按照“一法官、一窗口、一团队”的模式,专设“诉前鉴定中心”,进一步规范优化诉前鉴定案件办理程序,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缩短审理周期,助力审判提质增效,在源头上为案结事了创造条件。
“公生明、廉生威”。这些年来,胡立伟同志把清正廉洁作为自己公职生涯中的一条诫律。面对当前形形色色思潮的影响和物欲的诱惑,他始终把牢固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作为做人、做事的第一需要,用自己的行动为每一个当事人服务,维护法官的形象。他经常说,每件案件处理结果对法官只有百分之一的关系,对当事人则百分之百的重要,他们一生也许只打一次官司,案件结果的公正与否不仅影响法律尊严、法官的形象,更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他虽然只是一名基层的普通法官,但在他身上,却闪烁着当代人民法官的情操与风采,他正以出色的工作、朴实的作风和无私的奉献,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捍卫着法律的尊严,以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标准,迎接一个又一个新的挑战。(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