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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快”法官的“快”与“短”——记山东郯城法院 徐祗峰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三快”法官的“快”与“短”
  ——记“沂蒙十佳法官”、郯城县人民法院法官 徐祗峰
 
  山东法制传媒网:(徐西江)走路快、说话快、办案快,在山东郯城,提起“三快”法官,人们都知道说的就是郯城县人民法院道交速裁团队负责人徐祗峰。大家说:“这个绰号比徐祗峰的名字还要响亮。”当事人感恩他的“快”,群众赞扬他的“快”,同事们佩服他的“快”,而他自己的目标明确而坚定——用最“短”的通道,最“快”地化解纠纷。
 
  “如今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这么多,案子多的办不过来,当事人着急,我们不快不行啊!只有千方百计加快速度,才能办一件,了一件,安稳一件。”徐祗峰经常这样说。从办公室到审判庭,从现场勘验到调查取证,从上门回访到司法救助……他总是脚下生风,团队成员往往得带着小跑才能跟上他的节奏。开庭、调解、安排团队工作、与律师和当事人沟通……徐祗峰快言快语,嗓门大,语速快,往往一语见地,令听者信服。这些都为他“快”办案提供了帮助。
 
  跑出案件审理的最“快”速度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对徐祗峰来说,速裁团队办案子也应该“快”字当头。他带领道交速裁团队全面推行“快立、快送、快调、快审、快判”,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加快办案节奏,提高解纷效率。
 
  “门诊式”办案,简案快审。徐祗峰团队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安排两名干警负责材料收取及开庭传票邮寄事宜,对于每日新收案件,及时通知当事人提交相关材料。特别是疫情期间,通过电话、微信与当事人沟通,借助互联网以“线上”方式审结案件近百起,99%以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从立案到排期不到半个小时就完成。对于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当场制作、送达诉前调书,诉前调解不成功的迅速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集中安排庭审,简化庭审程序和裁判文书,推进当庭宣判,多措并举推进繁简分流机制实质化运作。
 
  “量贩式”审理,提升效率。进行类案审理,集中时间多案同审、多案连审,减少因环节分散浪费司法资源,向集约要效率。例如,对被告是同一保险公司的案件,集中排期调解、开庭,有时一天就能完成十余起案件的调解或庭审,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也缩短了审判周期。徐祗峰还采用令状式、表格式、要素式裁判文书,进一步提高结案效率。
 
  “上线式”办公,缩短流程。借助智慧法院建设,努力构建在线立案、在线证据交换、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等常态化电子诉讼模式,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充分利用智能化文书体系建设成果,程序性文书智能化应用率达到100%,自动生成应诉材料、庭审笔录模板、生成裁判文书、线上审签、电子签章,加快了审判流程运行。
 
  “沙漏式”计时,“倒逼”提速。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徐祗峰马上开启倒计时:对于车辆保全的案件均于立案当日办结;对于上午开庭审理的案件,当天完成裁判文书撰写及送达工作;对于下午开庭审理的案件,于次日办结;对于调解、撤诉结案的案件,于当日完成法律文书送达、案件报结工作,于两日内完成卷宗整理、电子卷宗上传等相关的整理工作。案件审理计时由过去以“天”为单位改为以“小时”为单位,“倒逼”团队成员时刻绷紧“速度”这根弦。
 
  “快餐式”解纷,以和为贵。徐祗峰团队针对基层交通事故纠纷的特点和群众对传统文化认知度高、认同感强的实际,成立“和为贵”调解室,推行“快餐式”调解。把儒家文化的“和”思想灵活运用到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中,引导群众通过非诉方式快速化解矛盾。
 
  今年以来,徐祗峰团队收案527件,结案527件,结案率100%,平均办案天数1.68天。结案率、简易程序适用率、平均审理周期、一审服判息诉率等主要绩效指标均居全市、全省法院前列,结案率和结案速度多次在全省拔得头筹。
 
  打通矛盾化解的最“短”通道
 
  “两点之间,线段最短。”徐祗峰团队积极在源头化解上想办法、出实招,力争第一时间找准这根“线段”,探索矛盾纠纷化解的最“短”通道。
 
  在交警大队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安排专人排期坐班办公,与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联动,及时开展交通事故纠纷的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今年以来诉前化解各类纠纷400余件。
 
  倡导“无文书”理赔。与保险公司沟通,简化理赔上报流程,对于诉前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法院不再另行出具调解书或司法确认裁定书,直接由当事人和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即可当场快速理赔,切实减少纠纷处理的时限,案件理赔时间平均缩短10-15天。
 
  引公证介入调解。对于诉前达成调解但不能当庭履行的案件,徐祗峰创造性地引入公证机制,邀请公证人员对调解文书当场予以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案件即作结案处理,法院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真正实现司法为民、让利于民。
 
  一个“快”字体现了责任担当,一个“短”字彰显了奉献情怀。在辖区群众的眼里,徐祗峰团队一直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典范。徐祗峰也连续被授予“三等功”“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全县最美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今年二月份,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评选他为第三届沂蒙“十佳法官”。(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