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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灭火、调解 ——记山东东阿“法律明白人” 郭贞明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救人、灭火、调解
  ——记山东东阿县“法律明白人”郭贞明的一次“救援”行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华松)近日,山东省东阿县新城街道办事处“法律明白人”郭贞明成功从火场中救出两名群众,并组织家人、邻居协助消防官兵进行灭火。事后,针对因火灾造成的电缆被烧纠纷进行调解,成功化解了邻里矛盾。
 
  事情发生在一天中午,郭贞明在家中吃饭时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劈里啪啦的声音,遂出门查看,发现是邻居甲家院子里着火了,就立即冲到邻居家中救人,并大声呼喊家人和周围近邻帮忙报警、救火。着火院落居住着靠收废品生活的老两口,事发时,老两口正在屋内做饭,对院内发生的火灾毫不知情,在郭贞明的呼喊下,老两口立即离开屋内。在消防官兵和周边近邻的帮助下,火灾最终被成功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经消防部门检查,火灾是因天气炎热导致院落中堆积的废品自燃引起。
 
  虽然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却将老两口院子上方通往邻居乙家的电缆烧毁。事后,邻居乙到甲家中讨要说法,郭贞明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前往进行调解。在勘察损失,并咨询专业电工后,郭贞明现场开展调解。经了解,双方对于事故损失并无异议,主要是对赔偿金额有分歧,甲认为,火灾并非是由自己故意引起,因此不愿承担赔偿责任;而乙则认为是由于甲家着火才造成了自己家中电缆被烧,因此甲应该承担全部责任。郭贞明针对这一情况,首先对甲解释道:“虽然火灾并非是你们故意造成的,但是确实是由于你们没有对家中堆积的废品进行妥善管理,才导致火灾发生,造成乙家电缆被烧,于情于理于法对乙进行赔偿都是应该的。”并结合自己曾经调解过的一些案例对甲进行多次劝解,甲最终同意赔偿。随后,郭贞明又对乙进行劝解:“甲家老两口靠收废品为生,家中生活并不宽裕,再说这次火灾本身就是个意外,大家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双方各自都退一步,也不至于把关系闹僵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本次火灾造成的600元电缆被烧损失,由甲承担400元,乙承担200元,双方再无其他异议。
 
  作为东阿县“法律明白人”、专职人民调解员,这只是郭贞明日常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郭贞明在其所服务的郭铁社区、杨庄社区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预防400余次、进行法治宣传20次、开展法治讲座6次、化解矛盾纠纷20余件,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