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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卫士——四川喜德法院法警 马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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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唐锋 陈昭敏)提到法院,首先想到的可能是身穿法袍、手持法槌,定争止纷、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官。如果您仔细观察,一定会发现还有一抹无处不在的藏蓝身影,默默守护在审判执行、扫黑除恶、禁毒防艾、应急抢险救援各条战线。
 
  “按预案立即行动!”对讲机中下达处置口令的,是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马海明。“安全!是我们工作的核心!!!演练,可以锻炼你们的快速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未雨绸缪,增强实战意识和责任意识!”每次演练前,马队长都要给所有干警如此强调。
 
  马海明,一级警长,前国防科委军人,1990年转业进入喜德法院工作。他将安全管理职责细化分解到每个执法执勤岗位,建立了“逢进必检、隐患排查、应急处突”机制,采取“人防+技防+物防”方式严格落实;每天定期对院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并成立应急处突小分队,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
 
  马海明带领警员按时将被告人提押到指定地点,庭审中维护法庭秩序,做好法庭警卫,根据庭审工作需要,传唤证人、传递证据、处置违反法庭纪律行为,全力保障审判工作。
 
  看似平凡而简单重复的日常工作,仅“按时将被告人提押到指定地点”就不简单,需要所有警员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应变能力。
 
  提押过程中,各种突发情况和不确定因素太多,小到塞车、爆胎,大到围堵警车等都可能引发“蝴蝶效应”,打乱时间安排和庭审节奏。尤其是遇到重大案件和汛期、疫情防控等一些特殊时期,要结合案件实际在工作预案中统筹考虑全所有环节、细节,时间把控上更是要精细到每分每秒,才能保证做到“按时”。历年来,喜德法院法警大队无一次提押“不准时”现象发生。
 
  另外,法警大队还要协助执行局开展日常执行工作和省、州、县法院的各种专项执行行动。保护执行员人身安全,对不听劝阻、警告无效的“老赖”及其家属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拘传、拘留,具体实施强制执行命令。
 
  自马海明任大队长以来,带领全体司法警察,安保值班、值庭无数次,押解、看管、拘传、拘留被告人、检查受检人无数,无一名当事人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法院审判区,无被告人在提押看管中出现逃脱、自残、自杀等现象,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切实保证了审判人员、执行人员的安全和审判秩序的正常进行。
 
  在保证喜德法院安全的前提下,马队长他们还要服从上级法院调警命令,带领警员参与重大案件的安检、庭审保卫等任务。2019年在凉山中院调警任务中,马海明因工作突出被授予“庭审保卫先进个人”。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马海明注重队伍建设,按照上级法院和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执法执勤应知应会业务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政治素养,使全体司法警察建设成为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队伍。2017-2018年,在全州两级法院集中开展的,司法警察刑事庭审警务保障执法规范化活动中,喜德法院考核验收排名全州第二。
 
  马海明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多次被县法院评为先进个人。2005年马海明被喜德县人民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同年他带领的法警团队,在凉山州法院系统首届司法警察业务技能竞赛中取得了“团体单项射击”、“团体单项擒敌技术”、“团体单项越野”第二,“团体全能”第三的优异成绩。2016年荣获中共喜德县委、喜德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2018年,再次荣获全州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2018、2019年马海明同志荣获全州司法警察警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司法警察,他们也许终身判不了一个案,做着辅助性质的工作,但几乎每一个案件的顺利审执结,都少不了众多像马海明一样优秀的司法警察挺拔的身影在背后无声的守护。
 
  2020年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马海明带领全体司法警察集中观看了授旗仪式,并面向警旗、警徽郑重宣誓:将以训词精神为指引,传承红色基因,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坚定纯洁、让党放心、甘于奉献、能拼善赢”,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司法权威的忠诚守护者。(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