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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兴平法院南位法庭庭长庞赛利荣立个人三等功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军委)近日,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来喜讯,兴平市人民法院南位法庭庭长庞赛利立足审判岗位,践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初心使命,连年工作成绩突出,被授予个人三等功。
 
  庞赛利,女,1973年12月生,现年46岁,汉族,陕西省兴平市人,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兴平市人民法院书记员、代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兴平市人民法院南位法庭庭长。她在工作中爱岗敬业,牢记使命,不忘初心,认真履行职责,以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务实创新的进取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不甘平庸、默默奉献,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多年,年结案近200件,无一错案和超审限案件,无上访案件,平均年调解率在60%以上,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高效快捷的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公平正义深入人心。由于工作表现突出,2016年被咸阳市委宣传部、咸阳市妇联、咸阳市精神文明办等授予“咸阳市最美家庭”荣誉称号,2017年被咸阳市妇联授予“咸阳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18年被咸阳市妇联授予咸阳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2019年被咸阳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多次被评为兴平市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
 
  爱岗敬业,树人民法官良好形象。庞赛利同志在工作中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在担任书记员工作期间任劳任怨,从不放过任何一次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机会。担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后,更是对于每一起案件从证据到事实认真审查,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待当事人和风细雨,向当事人传递法律的温暖。
 
  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为了尽快解决纠纷,使当事人尽快得到赔偿,加班加点开庭、加班制作法律文书更是家常便饭。虽然过程辛苦,但最终看到当事人拿到赔偿款的喜悦,她就觉得:再辛苦也值得!
 
  在她办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原告是一位年近六旬的低保户家庭农妇,在事故中一条腿被高位截肢,只有依靠假肢才能维持日后的正常生活。原告的丈夫情绪激动,甚至出言威胁对方家人!被告的家庭更困窘!他的妻子来应诉时无助的说,公公刚刚去世,婆婆瘫痪在床,上初中的大儿子患有轻度自闭症,自己照料一家日常生活和尚在哺乳期的小儿子。好不容易向娘家借钱买了这辆农用车,还没来得及办保险,便出了事故!丈夫因为事故受到惊吓不敢出门。现在不是不给对方赔偿,实在是借不到钱!日子都没法过了!她都想逃离这个家!
 
  原、被告两村相邻,如果不能消除原告的对立情绪,日后极易再起矛盾,她继续反复做工作,原告不但原谅了被告,还同意假肢的费用只判第一次,日后的保留诉权,待发生后再说。后来的裁判结果双方都表示满意。被告对她非常感激:是法官给了自己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挽救了他们濒临绝境的家庭!
 
  司法关爱,传递法律温暖。作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庭的成员和法院的妇联主席,她在办案过程中注重维护妇女儿童和残障人事的合法权益。经她组织审判经验丰富、法学理论扎实的法官加入妇女儿童义务维权团体。他们本着“依法维权、保护弱者、促进和谐”的原则,扛起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大旗,为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义务法律服务,引导妇女儿童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在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时,对于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她及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批评教育,在妥善处理双方关系的基础上,做好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工作,并尽可能的帮助女方解决离婚后面临的困难。对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案件优先送达、优先审理、督促履行,营造关心、保护妇女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的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救济。她还多次进村组、街道办进行普法宣传,用典型案例引导他们了解法律规定,增强法律意识,使法律深入人心。
 
  廉洁守纪,对法律常怀敬畏之心。她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坚持不懈的学习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守规矩和纪律,廉洁警钟长鸣,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坚定政治信念,不忘初心,始终牢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图”,认真实践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用高质高效的审判结果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努力争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在办理一起邻里之间为庄基发生纠纷的案件时,原告本人听力残疾,被告说双方发生纠纷导致自己精神病,实际调查发现,被告在乡村口碑非常不好,双方各执一词。原告担心被告惯于胡搅蛮缠的作风会让自己在诉讼中吃亏,谎称自己有书面意见要递交法庭,在信封中夹带了500元现金,当她打开信封看材料时发现了这笔钱,也体会到当事人的担心,于是便不动声色,一如既往的处理案件,待案件审理终结,才将钱款退还原告,解释了自己的做法。被告上诉后,因为一审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及程序方面毫无瑕疵,裁判公平合理,二审结果仍然维持了原判,而此结果也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庞赛利同志在高质量完成审判工作任务外,还积极参与案件调研工作。将学术研究与法院自身业务紧密结合,在调研工作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陕西省兴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