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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无小事——记吉林柳河县法院民事庭法官 戴洪源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三十一年,足以让一颗种子长成大树;三十一年,他从一位不谙世事的青年,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法官,他就是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人民法院民事法庭法官戴洪源 。
 
  当书记员时,他看到很多案件当事人没有必要起诉,因为都在气头上,互不相让,非要弄个出个结果来,费时费力,无论怎样没有真正的赢家。那时候他就想,如果能让双方都理智些,化干戈为玉帛,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对谁都好。所以,他当法官以后,能调解的尽量调解,来化解矛盾。有这样一起案件:赵某因王某将自家的玉米苗损毁,故起诉至法院。戴洪源接到案件后,看到金额不大,两人还是同村邻居,通过进一步了解,得知两家因琐事累积了不少矛盾。为解决根本矛盾,修复赵某与王某良好的邻里关系,戴洪源多次下乡进行调解,找准双方矛盾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双方达成“冤冤相报何时了”共识,最后王某当场一次性对赵某进行了赔偿,两家关系也和好如初,得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戴洪源经常说:“法官就是公平正义的化身”,他用一个个案件诠释了这句话的内涵。在一起丛某与某建筑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中,因丛某在工地意外受伤造成身体多处严重受伤,急需医疗费,并且丛某是家庭的唯一劳动力,丛某的事故给整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戴洪源在接到此案之后,一方面安抚当事人情绪,一方面及时进行审理。经过潜心研究与相关案例的检索,仅一个月就将一个发回重审、诉讼标的额107万的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完毕,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服判,并且案件得到了及时的履行。丛某逢人便说:“戴法官真是一个为人民的好法官啊,他让我们这个绝望的家庭有了生的希望!”
 
  人们都夸戴洪源能力强,没有拿不下的案子。他的秘诀就是“认真”二字。在一起潘某、赵某与程某、于某、某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案件中,案情错综复杂,标的额大,矛盾焦点多。戴洪源抽丝剥茧,理清案件每一条线索,对照卷宗钻研法条,弄清案件事实与相关适用的法律,很快案件水落石出,在庭审后当庭进行了宣判。为了及时发放判决书,他连夜撰写,并对赔偿数额进行了精准计算,直至凌晨才完成工作。虽然已年过半百,但对工作的这份劲头,让很多年轻的同事都佩服不已。(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