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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五莲县司法局张永祥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丽超)近日,司法部发文,通报表扬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山东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张永祥同志位列其中,喜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张永祥同志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已有十九个春秋,他不计个人得失,勤勉敬业,默默奉献,赢得了辖区干部群众的信赖和好评,也得到了上级各部门的高度认可。在2010、2011、2012年连续三年被日照市司法局记个人三等功,2014年被日照市委政法委评为“日照市最美政法干警”,2016年被日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授予“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他所在的高泽司法所于2013年被中共五莲县委、五莲县人民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张永祥近二十年如一日,用真情抚平百姓恩怨,用信仰铸造司法诚信。他的足迹踏遍辖区各个村庄,凭着责任心、诚心和耐心,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200余起,化解重大矛盾纠纷50余起,化解矛盾纠纷成功率达90%以上,极大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正是因为有像张永祥这样一大批坚守基层一线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长年辛勤付出,人民调解这一“东方之花”才能在五莲大地上绚丽绽放。去年以来,五莲县司法局着力从“夯实调解阵地建设、促进调解规范化建设、强化调解队伍建设、推进调解品牌化建设”四个方面入手,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山东五莲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