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朱翔 范军)12月13日,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延边林区中级法院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会上,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国荣就此次座谈会召开的背景、目的进行介绍,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的主要内容。
会议强调,要大力推动和落实“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的指示精神,提前谋划、积极作为,确保“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真正落到实处;要积极走访国有林业有限公司、辖区公安局、检察院,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提升司法建议工作效能;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牢固树立互惠共赢理念,不断完善联合督导、定期会商、难题攻关等制度,共同促进相关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持续以能动司法理念为引领,准确把握司法建议在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价值功能,深入审视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短板漏洞,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实效性好的司法建议,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上,与会人员就本院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围绕当前房地产交易中,涉及预售资金监管、信息公示、备案登记以及信用卡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处理方法进行交流,并就如何更好落实“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建司法议”,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展开讨论。(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