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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应以人民满意为标尺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全淑媛)“人民满意”是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我们党孜孜以求、躬耕不辍的的价值追求。新时代党员干部应以人民满意为标尺,锤炼党性修养,筑牢党性根基,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谋事,主动作为,真正做到让人民满意,让组织放心。
 
  以人民满意为标尺就要心中有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曾说,“人民把我放在这样的工作岗位上,我就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心中有民方能行之为民,党员干部要厚植为民情怀,设身处地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思考问题,在联系服务群众时用真心换真情,把人民群众当作亲人,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心坎上,顺民意,暖民心。
 
  以人民满意为标尺就要以人民为师。“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朝野”,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党员干部要兢兢业业当好人民群众的学生,走到田间地头、走进车间班组,真心实意地串百家门、知百家事、学百家经,守笃实、戒虚浮,从人民群众建议和意见中汲取智慧,增强自身本领,回应群众期盼。
 
  以人民满意为标尺就要甘当民公仆。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手中权力来自人民,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守好权力的边界,抵住金钱的诱惑,跳出人情的羁绊,切不可以权谋私。做好人民公仆,就要始终牢记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拳拳公仆心,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为民服务道路上行稳致远。(四川省中江县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