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法治营商路,财政普法惠民生
——山东省梁山县财政局开展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艾玉花)2026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5月27日上午,山东省梁山县财政局在凤山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将法治春风送到群众身边,以法治力量护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法治服务“接地气”,广场普法暖民心
活动现场,人头攒动,气氛热烈。县财政局紧紧围绕财政职能与民法典的紧密联系,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页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民法典知识。“同志,我借出去的钱,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小区里的停车位收益,到底该归谁?”面对群众的提问,财政局普法志愿者结合民法典合同编、物权编中的新规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面对面”解答。此次活动不仅聚焦民生关切,更突出了“高质量发展”的主题。针对广场周边商户及过往的年轻群体,宣传员重点解读了民法典中关于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交易安全等与优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思维。
聚焦主责主业,法治财政显担当
作为县政府的重要经济管理部门,县财政局在本次宣传中注重将民法典宣传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一是“典”亮依法理财。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向群众宣传预算法、会计法以及减税降费、惠民惠农“一卡通”等财政政策,将法治宣传与财政服务同步送达。二是“典”护国资国企。重点宣传民法典中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精神,展示财政部门在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中的法治保障作用,让群众了解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是如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三是“典”护群众财产。结合民法典物权编、合同编相关规定,向群众阐释“合法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这一基本原则,帮助群众从法律源头理解“守住钱袋子”的重要性。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反复提醒群众:“民法典保护您的合法财产,但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收益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超过10%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不少老年群众驻足聆听,主动领取宣传折页,纷纷表示“这样的宣传接地气、记得住、用得上”。
线上+线下,构建普法大格局
此次广场集中宣传是县财政局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的一个缩影。在宣传月期间,县财政局构建了“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矩阵。线下阵地:利用局机关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视频和标语,营造浓厚学法氛围。线上拓展:依托“中国普法”等公众号,组织学习已发布的民法典图解和普法典型案例,并号召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线上知识竞赛,拓宽了普法宣传的广度和影响力。
此次广场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民法典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民法典宣传进企业、进社区,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法治保障。
(供稿:山东省梁山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