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鹏飞)根据根据省、市资产文件《关于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收入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济宁市梁山县人社局认真对2023-2024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收入问题情况进行自查工作。
首先,济宁市梁山县人社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问副组长,各下属单位副职领导为组员的自查领导小组,然后,组织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所有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收入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最后,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将2023年、2024年我单位所有固定资产处置信息逐条进行排查。2023年县人社局通过无偿调拨处置5项资产,其中1项调拨机关事务中心,4项调拨给下属单位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4年的34项资产均无偿调拨给机关事务中心,以上均有完整的调拨手续。经过自查,县人社局在固定资产处置方面不存在收入上缴不及时、截留、挪用、坐支、虚增财政收入、票款分离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所有固定资产处置手续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积极与县机关事务中心、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积极沟通对接,不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下一步,济宁市梁山县人社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占位,增强工作人员工作的自觉性,继续按照举一反三、自查自改、及时整改的工作要求,吃透上情、摸清下情,并坚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决杜绝截留、挪用、坐支、虚增财政收入等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出现。(山东梁山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