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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大力支持事业单位人才开展科研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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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马衍秀 闫文慧)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持续深入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在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助推了事业单位新质生产力发展。
 
  一、创新实施薪酬激励,助力事业单位引才用才。在全省率先出台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政策,秉持“向用人主体授权、为人才松绑”的理念,授权高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等单位按规定程序自主评定高层次人才、实施薪酬激励;实现了人才薪酬由职称、资历决定到用能力、业绩说话的根本性转变。政策实施以来,享受薪酬激励高层次人才数量持续攀升,已有267名高层次人才享受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绩效工资倾斜等薪酬激励方式,较大幅度提高了高层次人才收入水平,为部门单位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提供了有效支持。今年5月,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专题报道济宁市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工作。
 
  二、扩大收益分配权限,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加强与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加快技术合同备案、提高间接经费比例、加大成果转化激励力度等措施,在显著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的同时,赋予了科研人员更多的收益分配权限;组织专门人员,对具有研发创新能力的事业单位,开展“点对点”政策解读指导,引导、鼓励科研人员通过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承接项目课题获得收入报酬,力求最大限度释放事业单位创新创造活力。2021年以来,累计为研发单位核定单列绩效工资总量865.89万元,用于54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为科研人员通过研发创新获得合理收入提供了有效保障。(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