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恩来)体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济宁市梁山县严格按照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多措并举,强化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各项权益的落实。
(一)重责任,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将被征地农名保障工作列入主要工作日程,贯彻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定期集中开展政策学习,明确任务目标、完成时限,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到实处,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平稳安全推进。
(二)重源头,严格执行各项被征地政策。认真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贯彻落实“一票一章”制,严格执行每个程序,注重每个环节,确保该走的程序一个不少,该有的材料一个不缺,以程序保证工作效能,从源头上解决资金和养老保险分配方案问题,确保顺利落实个人账户。
(三)重沟通,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积极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沟通协调,主动开展工作衔接,理顺国土批复管理过程中的工作程序,待国土批件批复后及时将被征地农民保障金落实到个人账户。定期与乡镇(街道)召开会议,实现信息数据互通、工作同步开展,加大乡镇工作人员经办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经办能力。
(四)重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认真组织乡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知识,广泛宣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真正被广大农民群众接受,提高被征地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答,不断完善解决问题的措施,切实做到解民忧、释民疑、促民生,推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
截止到9月份,人社局接收被征地批件18个批次,征地总面积1576亩,社保资金2365.15万元,全部按时落实到位,全力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山东梁山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