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束三群)目前,济宁市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为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劳动者在高温环境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汶上县人社局开展了高温天气津贴发放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市所有在建工地进行检查,为农民工发放普法资料和防暑药品。
此次检查,特别加大了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监督检查力度,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必须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对违反有关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高温天气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发放规定以及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改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落实防暑降温津贴发放,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山东汶上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