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红军 赵杰)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和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伦镇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走进社区、商铺开展“3·15”消费维权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向商铺经营户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提醒商铺经营户自觉守法经营、不哄抬物价、保证产品质量、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同时向消费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群众讲解消费者享受的权利,正确维权的方法,提醒消费者倡导广大消费者健康消费、绿色消费、依法消费、理性消费,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食品安全认识,全力推动消费安全,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伦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