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永涛)11月3日,郯城县高峰头镇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正式启动,按照“部门联手、镇村联动、整合力量、集中攻坚”的工作思路,全镇将利用三个月时间,进一步规范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保障。
当日,该镇在镇中心会议室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研究通过了高峰头镇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本次行动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问题:一是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二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违规占用;三是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严格;四是村集体债务负担过重;五是乡镇挪用村集体代管资金;六是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建设滞后;七是农村产权交易发展水平较低;八是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镇党委书记张炳忠在动员部署会议上指出,“三资”问题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内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逐一查看“三资”管理是否公平、公正、规范。通过强化监督管理,来扎紧农村的“钱袋子”,守牢集体的“家底子”,让各村庄的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让每一份资产、资源都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计划于2024年1月完成,围绕清理整治“八个方面问题”,该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专班,驻村开展工作,集中解决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效益,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山东省郯城县高峰头镇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