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志菊)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泉庄镇人大代表发挥监督职能,做好安全生产“监督员”,以实际行动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做好安全“宣传员”。自泉庄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后,人大代表立即行动起来,进企、进校、进村,深入车间和田间地头,充分利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以口头宣讲、现场检查整改、宣传车大喇叭巡回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小知识,引导群众自觉提升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做好安全“护航员”。企业代表立足各企业实际,全方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着重加强《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和落实;农村选区的代表既当“组织员”,又当“战斗员”,重点围绕消防安全、危旧房和项目建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拉网式进行排查和摸底,真正负起安全生产“第一人”的责任。
做好安全“监督员”。人大代表联合应急办走访企业、超市和重点项目,重点督查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情况,针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设施逐一检查,并从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设备维护、危险源管理等多方面给予合理化建议,进一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走访企业、超市6家,检查重点项目3个,查出各类问题20个,已整改15余个,剩余问题正在整改中。(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泉庄镇)